最近媒體充斥著「美國強迫採購」、「違反渥太華公約」、「全臺將布滿地雷」等不實謠言,根據熟悉陸軍戰術的退役陸軍將領表示,戰鬥工兵障礙物設置,必須要和防禦的戰術目的與火力結合,包括以下四項:
- to disrupt: 打亂敵人的節奏,或打散敵人的隊形。
- to turn: 迫使敵人改變行進方向。(至我所期望的方向)
- to fix: 迫使敵人進退不得。
- to block: 阻敵前進。
這四個障礙設置的「戰術目的」不只是軍事泛言,它們更是科學計算。不論是亂、轉、陷、阻,都有「時間」、「程度」上的計算。所以布雷的時機及和地點是戰術運用的考量。
可用,可不用;
可以這裡用,亦可那裡用;
可以現在用,亦可任何時間用。
布多布少,布密布疏全都因敵情而定。
自毀的時間長短,其設定也是因應指揮官的戰術考量。
另外也有學者因為地雷會造成任何「非特定人員」的傷害,因此嚴加反對,但是任何的非導引武器都會對「非特定人員」造成傷害,因此最主要是來自使用者「如何使用」,就如同砲彈、手榴彈、槍彈等都會對非特定人員造成傷害,難道都全部不使用?
「地雷」是制式名稱,國際上有「渥太華條約」節制,又稱為mine ban,地雷之所以被人從「人道」的角度批判、反對,是因為佈設之後沒有「善後」,進而傷及無辜,因此才有「渥太華條約」的產生。但是那急躁爆裂物 IED 呢 ? IED可以掛在樹上、埋在土裡、綁在自殺炸彈客身上等,想得到跟想不到的地方都有可能被設置,其對「人道」的危害更甚於「地雷」,手榴彈也可以變成詭雷,從武器的角度來看,飛機、大砲、飛彈等所有的武器都和地雷一樣,都會傷及無辜,既然要反,那就應該公平反個徹底,這些似是而非的話,有太多「假道學」、「非專業」,民眾應該認知事情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