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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防衛動員法」只適用在戰時而非平時

圖文:王定宇委員

by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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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防衛動員法」的預告修法,這個法律是應用在「戰時」,平時不會採用,簡單來說,中共不武力犯台,台灣就不會全民防衛動員。

「全民防衛動員法」根本沒有將學生列冊上戰場、沒有列冊製造彈藥,完全沒有。

這套法是戰時的準備和因應的緊急動員法,平時不會採行;阻撓台灣以「全民防衛動員法」做好戰時準備的人,除方便武力犯台的那一方,對台灣沒有任何益處。

做好準備才能避戰,中共幾十年來一直有武力犯台意願,缺乏的是能力,所以弱化台灣的準備,反而容易幫助戰爭發生,或幫助侵略者方便武力犯台;了解這一點,看到刻意避開法律前提,或迴避不去檢討要武力犯台的中共,卻在檢討做好準備、保護自己的台灣,就會看到裡面的荒謬之處。

和平時期,囤積物資、散播假錯訊息製造內部紛擾,或是金融貨幣混亂,都會導致社會傷害,何況面對戰爭時,這些現象的傷害會更大,當然不能發生,必須控制,各國都是如此。

一旦中共武力犯台,國家資源當然必須集中用來捍衛國家、捍衛我們身邊的親人,當進入戰爭緊急狀態,社會秩序的管理,金融、物資、物價、戰略物料等,這些當然都必須要納入集中管理;這些管理平常來看完全不合理,但當國家面對戰爭威脅時,卻是必要採取的手段。

舉例來說,工廠平常愛生產什麼,不生產什麼,是它的自由,但面對戰爭緊急狀態時,工廠緊急動員,一定是以戰略物資為優先,這就是戰時和平時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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