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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令:「大陸地區人民不為中華民國人民」

圖文:王定宇委員

by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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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 政院通令:即起停止適用!

台灣的行政院通令各部會,依國籍法定義,中國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非屬中華民國國民,自不享有或負擔中華民國國民的權利義務,凡舊函釋與此牴觸者,應自即日起停止適用或不再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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