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在原新訓旅施訓,戰時動員納入該旅召集。就是暫時到後備部隊去。
二、抽籤分發至常備野戰部隊施訓,戰時納入該單位編實動員。就是戰時去補充常備部隊一般專長的缺員。這也就是全員為何會下部隊的原因。
三、選優到兵科學校接受五周中級專長訓,再分發相對性部隊訓練。是戰時分配到缺中級專長的單位….而何謂中級專長….以戰車來說就是射手、駕駛。
四、選優直接至兵科學校實施十一周預備士官訓練,未來擔任部隊領導幹部。就是擔任各類型部隊的基層幹部..以陸軍來說就是步兵連的班長
上週,陸軍裝甲564旅在進行CM-11戰車保修作業,因故造成軍事訓練役全若堯士兵不幸傷重殉職。
若堯是活潑的陽光大男孩,也是南投子弟兵,發生這不幸的意外,大家都感到難過,也非常關切。

不過有些事情必須釐清:
國防部於2021年9月針對軍事訓練役役男,下令將原11週第二階段訓練改為「下部隊」,當時的用意再讓役男多了部隊,以獲得某些助益,認為多了部隊經歷對役男「是好的」。
另外,社會在討論服役的議題時。年輕世代對於「服兵役」排斥的心態多認為:當兵是浪費時間,不如讀書工作。這些被認為「無意義勞動」的掃地、拔草等工作,一直也是國軍被人詬病的形象。服兵役期間是否能多學到一些實用技能?還是多拔幾個月的草、站不完的衛兵、無限制的公差勤務!
依照陸軍司令部24日新聞稿指出110年10月25日令頒「軍事訓練通報第23號」,明定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服役期間,僅可執行警衛勤務、訓場維管等非高風險性的「工作」。
令頒的第23號「通報」,應是為明定軍事訓練役男在服役期間,能做什麼?應該做什麼?以避免役男至各部隊後僅從事打掃、刷油漆或是打飯般這一類的事情,被國人詬病。
而以戰車來說,一輛戰車就是需要4個人,缺一員就無法發揮戰力。而戰車內的充填手原是新進人員,在單位自訓下唯一能擔任的職務。
國防部應先釐清當時全員所執行的是「工作」,還是「訓練」,是否符合所律定的警衛勤務、訓場維管等非高風險性的工作,另針對多人操作武器載台(例如戰車)或系統(例如操作飛彈、雷達等系統),基層的保養、檢查,定位是工作還是訓練?
否則,軍事訓練役士兵被分配到戰車連後,單位可能在人員滿編的狀況下,能運作的戰車可能還是原來哪幾輛!
國防部後續在演訓任務配遣、到單位督導檢查時,也必須認清默認事實,不是一切都推給基層部隊。
軍事訓練役男在第二階段的11週時程中,到底能做什麼,如何做。
國防部還是需要說明清楚;對一位僅能站衛兵的人分配給部隊,對基層部隊是困擾,對役男也是心生埋怨。
就拿戰車連來說….一位僅能站衛兵的人分配給我要做什麼?一輛戰車就是需要4個人….缺一員就無法發揮戰力;
國防部將軍事訓練役分發至各基層…

現在發生意外,卻又怪基層?
怎麼不追究是誰決定將軍事訓練役分發至基層的?
在充滿武器、彈藥的基層部隊。其實,處處都是具備高風險的因子。
軍事訓練役男能做什麼,還是先律定清楚,否則現在基層部隊就只是按人員編制工作職掌,去做該做的訓練及保養工作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