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中共軍演後寫過一篇短文感嘆空軍出動F-16戰機掛載魚叉反艦飛彈反制共軍艦艇壓境恫嚇我領海,但卻因現役電戰莢艙缺乏應付先進雷達與飛彈尋標器威脅所需之「數位射頻記憶」(DRFM) 技術而基本上無法提供我軍戰機足夠之作戰存活性。結果有不少媒體轉載報導,還有網友來訊希望了解相關的發展,顯然還有不少人對此事感到興趣。於是,就趁中秋節週末針對可以公開討論的部分提筆再來談談。
空軍一共有94套具數位射頻記憶(DRFM)反制能力之電戰莢艙的需求。也就是,至少要在原有的82套ALQ-184(V)11莢艙之外再新購12套先進電戰莢艙,才可滿足現存F-16A/B Block 20機隊(140架,正提升至F-16V構型)的基本作戰需要。在2011年9月美國批准對台灣F-16 Block 20性能提升的軍售案時,就提出了三種電戰莢艙方案供我空軍選擇: 提升現有的82套ALQ-184莢艙或採購具備DRFM構型之ALQ-131或ALQ-211(V)9莢艙。
在經過了數年的考慮後,空軍於2017年選擇了ALQ-131A FMS對外軍售型,並採購12套以先滿足最低數量需求。ALQ-131A 使用的是數位接收器但沿用了ALQ-184以行波管 (TWT) 為基礎的干擾器。這個構型為美國空軍選用贏得了電戰莢艙提升案 (EAPUP),但2019年被取消,並未完成美軍的作戰測評。我國空軍原本也是著眼於跟美國空軍基本構型一致,所以才選擇了優先採購ALQ-131A。然而,立法院在通過預算時曾規定,採購的電戰莢艙必須 “與美軍同步” (構型與後勤共同性),但後來因美國空軍停掉了ALQ-131A的案子,故我空軍雖已完成建案並取得預算(以1億6000萬美元採購12套ALQ-131A FMS,包含整合與飛行測試驗證費用等),卻無法完成採購。這個案子也就因而一直無法執行,迄今已延宕5年。而距空軍向美國提出具DRFM能力之電戰莢艙的需求,已超過12年了!
由於ALQ-131A已是至少10年前的技術了,無法再滿足美國空軍與國際市場上的需求,製造ALQ-131系列的諾格(NG)公司近年來致力於發展新一代的ALQ-131C電戰莢艙,主要爭取國際F-16使用國家的市場。這是因為美國空軍將只保留Block 40與50系列的F-16戰機並將為之安裝內嵌式電戰系統,故不會再需要電戰莢艙了。而我國的F-16 Block 20則因機體空間限制,無法加裝內建式電戰系統,仍需使用莢艙。
ALQ-131C是與諾格公司近年來發展並為美軍MC-130J特戰運輸機所採用的ALQ-251射頻反制系統(RFCM)之數位射頻記憶接收器技術相近,干擾系統並改用了數位微波放大器(digital microwave amplifier)。後者與美國空軍出資研發,目前正待進入測評的ALQ-257內嵌式電戰系統所用之數位干擾次系統基本相同。是以,ALQ-131C的主要優勢為,ALQ-257已基本上被美國空軍認定為提升改裝其現役F-16機隊 (Block 40/50 系列) 之內嵌式電戰系統方案,而ALQ-131C則與ALQ-257的硬體具高度共同性。據稱,該莢艙與ALQ-257的車間可更換單元 (SRU,即中繼級或基地級維修時可更換之部件) 具有90%共同性,但因莢艙容積限制,接收天線數量僅有內建式系統的一半,故涵蓋性能會略遜於內建式構型。不過,必須指出的是,由於美國空軍本身迄今並未採購ALQ-131C莢艙,故即便它與ALQ-257的共同性很高,但嚴格來說這是否符合立法院“與美軍同步“的要求,恐仍不無認定爭議。
與此同時,由於新購的F-16 Block 70戰機上所選用的內建式電戰系統遭遇了期程與成本增加問題,過去數月來,空軍已與美軍在研究可能備案選項,以在交機後如果出現電戰系統無法通過驗證服役時,至少可提供過渡性的自衛電戰能力。考慮的方案包括不同廠家的替代方案 (若出現不得不更換ALQ-254系統的最壞想定的話) ,但最基本的過渡備案則是透過美國空軍確認台灣現有的ALQ-184(V)11莢艙可在Block 70 戰機上使用或加以性能提升以具備新系統核心規格的DRFM數位射頻記憶干擾技術。
每個廠商所提方案需要的前置作業時間都在30-36個月左右,雖然全新莢艙系統的實際研發測試期程未見都得會完全如預計的那麼樂觀。ALQ-131C可於簽約後36個月開始交付,但還需美國空軍完成作戰測試,並協助編建發射源辨識資料庫 (EID),故總共需時至少48-54個月始可開始服役。以立法院原已核准之預算 (1億6000萬美元,但鳳展案試圖解決AESA雷達干擾ALR-56M電戰預警器之相關工程可能已消耗部分經費),扣掉美軍與戰機廠商之整合測試等費用 (據了解約需近億美元),美方估計餘款尚足採購8-9套新一代數位化的ALQ-13C莢艙。
美軍方人士透露,台灣空軍若對現有之ALQ-184(V)11莢艙進行原廠DRFM數位性能提升(據稱所使用之DRFM技術源自已服役至少百餘套的ALQ-18x內建式干擾系統),則獲得期程或可較短,且以同樣預算可籌獲具DRFM能力之莢艙的數量亦會較多 (根據美軍今年二三月間所提供的各廠商不同方案報價選項,提升原有莢艙可在既有預算範圍內提供60個左右的DRFM莢艙)。但台灣方面卻因顧及需與美軍同步等考慮,遲遲無法下定決心。
最後,已贏得台灣新購F-16 Block 70戰機上ALQ-254(V)1內嵌式電戰系統的L3H公司亦可能提供某種新構型的電戰莢艙來競標此案。不過,基於ALQ-254目前所遭遇的期程挑戰,且與美國空軍現用電戰莢艙不具共同性(故可能不符合“與美軍同步“原則),其優勢可能較受影響。
美方最近甚至有聽說台灣空軍可能在考慮將F-16性能提升案(即「鳳展專案」)逕行於原表定的2026年中結案,而暫不執行電戰莢艙的投資部分,以免於面對是否“與美軍同步“ 的這個燙手山芋。但那麼做基本上就等於放任我們早已居於劣勢的電戰能力於不顧,繼續曝露我空軍飛行員於無力自衛反制共軍日益嚴峻與進逼的雷達與 (空對空,地/海對空) 飛彈威脅。故相信軍方終將不至於採取如此不負責任的態度。
無論空軍最後選擇哪種方案,如欲在2027年就開始取得裝備並形成戰力,那就必須在不遲於明年初簽訂發價書啟動採購作業。事實上,空軍近來正在和美軍研議「鳳展專案」 (F-16A/B Block 20性能提升案) 發價書的第九次修訂本 (Amendment No. 9) 。如果軍方做出決定,則當可在今年底前後簽署。
其實選哪個方案並不重要,關鍵是如果2027有可能爆發戰爭的話,我們就已經沒有時間再像過去11年來那樣的推拖拉等繼續等待了。由於美國在電戰方面的出口管制甚嚴,能夠提供給台灣這個層級盟邦的電戰系統性能,無分系統型號,水準都基本上相當,不會有顯著出入。是以,我們,主要需要考慮的因素就是期程與成本效益了。空軍與國防部在未來幾個月必須拿出魄力來,做出決定,絕對不可再猶豫不決,一再延誤強化我空防關鍵即戰力的寶貴時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