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傳媒/外交國防委員】立法委員陳永康今日於立院召開公聽會,討論《國家安全戰略》的立法;目前全球在《國家安全戰略》的實踐上,以美國最為積極,成效也最佳。美國的戰略可以分為國家安全戰略、國防戰略、軍事戰略「三層結構」,此三者之間的關係是「國家安全戰略指導國防戰略,國防戰略指導軍事戰略」,此可見於其2004年度《美國國家軍事戰略:今日戰略與明日願景》報告書,該報告開宗明義便提到,國家軍事戰略(NMS)的目的在「支持國家安全戰略(NSS)的目標,及國防戰略(NDS)的執行」(support the aims of the National Security Strategy and implements the National Defense Strategy)。
台灣在國家安全戰略上著力甚早,早在民國90年9月,中華歐亞基金會便發表了《我國國家安全戰略研究》,分別從「國家安全戰略的性質」、「國家安全戰略探討面向」、「國家利益與目標」、「威脅評估」等四大範疇對國家安全戰略進行探討,與前述美國行政立法兩面的觀點類似。2023年7月國立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與台灣安全研究中心辦理「2023TTX區域安全兵推」,該兵推自我設定為「政軍兵推」,治理(governance)範圍除整體防衛力量外,更涵括政治、外交、經濟、能源、醫療、產業。2024年3月該兵推又增加「金融」領域,並規劃發展民間版《國家安全戰略》,可說是國內最完整的實踐,但畢竟都是民間而非政府。

為建立國家安全戰略,以作為政府規劃國家安全政策時明確權責、分配預算、評估績效及持續修正之依據,陳永康委員建議國家安全政策應該規範大略的方針,促成政府相關部會橫向的協調,同時指出,國家安全戰略報告書應至少包含以下主題:
- 國家願景及國家利益
- 國家安全的主要挑戰與威脅評估
- 國家安全保障基本原則
- 綜合安全政策優先事項
可參考美國《高華德-尼柯斯國防部重組法案》(50 USC §404A)之(b),以及日本令和4年(2022年)12月日本《國家安全保障戰略》主題二「日本的國家利益」及主題三「日本安全保障基本原則」,還有2023年6月德國《德國的整體安全—國家安全戰略》主題四「以綜合安全政策加以應對」。
淡江大學戰略研究所教授黃介正指出,國家安全的報告有幾個需要討論的面向:
- 憲政體制的限制,總統府要向誰報告?
- 預算的問題,不是向立法機關報告就不會有預算,效力就會低於行政院長施政報告,預算要編列,嘴巴講的跟實際做的
- 範圍,美日澳韓的國家戰略大部分是集中在外交、國防,台灣還要多加個兩岸
- 跨部會,過去認為國家安全是軍人的責任,若是全民的文件跟責任,則更能凝聚共識
- 參加人員等級 派出參加會報的人要能有決定權 避免議而不決
- 成為主要依據,國防部寫報告要根據什麼而寫,只能寫“秉承總統理念”,除了國防的外交跟兩岸,是不是也都沒有相關的方針
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教授劉復國表示,只要是了解國家安全戰略的學者都非常支持,但有兩點需考慮
- 明確律定自己國家利益的定義,台灣應該是獨有的,需要國防部、外交部、陸委會、經濟部等都應該思考在其權責範圍內的國家利益為何
- 這法案是劃時代建設性,但對台灣的體制是挑戰,兩個行政首長,總統是國家安全會議,卻沒有預算權,如何連結總統跟行政院長之間,總統主導,行政院長執行,兩個職位相輔相成
國立臺灣大學政治系教授左正東則提出,必須要定義國家安全是什麼,必須有整體性戰略思維考量,各部會負責相關領域較能聚焦編列預算,不然容易淪為作文比賽,各部會認為有相關的就會編列進來,反而無法聚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