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聽到國軍採購提到軍規商規,一般來說兩者差異是軍規有經過在極端環境下的測試,包含極端震動(模擬引擎震動、運送顛簸碰撞、或長時間海浪震動),外在環境(高低溫、鹽分、濕氣等),以及作戰狀況模擬(泛水、浸水、火燒、爆炸、極端應力衝擊),而商規則只有一般的結構測試。
除了大家熟知的武器有這些規範,其實連一般的人身部品美軍也有完整的相對應規格,本篇就以美軍MIL-PRF-46374G軍規標準中對軍規腕錶的規範說明如下 :
最基本的軍規腕錶規格適用於用於一般用途的指針式腕錶,旨在在低光或無光情況下,以連續不斷地閱讀而無需佩戴者進行任何操作,並可持續使用超過8小時,顏色限定在金屬銀以及黑色,腕帶應為黑色,刻度盤背景應為黑色,小時標記阿拉伯數字1至12的同心圓內側,用較小字體寫的阿拉伯數字13至24,且數字和刻度應為白色;同時使用時不得釋放任何有毒物質對人員健康產生不良影響,應盡可能使用循環再生、回收或環境優選材料

腕錶的類型依照美軍規範有三種:
- 指針式,壽命較短(2年),無法維修,抗磁性,防水
- 指針式,壽命較長(5-10年),可維修,抗磁性,防水,高海拔,耐腐蝕
- 指針式,壽命較長(5-10年),可維修,抗磁性,防水,高海拔,耐腐蝕,帶有時間環
而腕錶的分類有四類:
- 電池動力,內置電池
- 電池動力,電池取出但與腕錶一起包裝
- 電池動力,電池不包含在腕錶內
- 機械錶,不需要電池


對於1-3類腕錶應由自帶的電動電池供電,電池應由至少兩家製造商提供並且應具有標識正極(+)方向的定位標記。電池的內部接觸點應由不會腐蝕的材料製成或鍍層處理。電動腕錶應能在不更換電池的情況下連續運行至少2.5年。
機械動力的\機芯應由螺旋上鏈和螺旋設置的主發條驅動,當完全上鏈時,主發條應能驅動整個機芯連續運行至少36小時而無需重新上鏈。
至於腕錶基本的測試條件條列如下


1.運作環境
- 在振幅為0.762 ± 0.127毫米(總行程為1.524 ± 0.254毫米),以垂直於刻度盤的方式進行20分鐘的震動
- 振幅為0.030 ± 0.005英寸(總行程為0.060 ± 0.010英寸),以與刻度盤平面且由12點到6點方向的方式進行20分鐘的震動
- 頻率均勻變化在30 Hz到60 Hz到30 Hz之間,以與刻度盤平面且由9點到3點方向的方式進行20分鐘的震動
2.抗衝擊
- 從50公分(19.7英寸)的高度無控制地摔落,落在0.3公分(1/8英寸)混凝土磚上無損壞
3.儲存環境
- -45 °C ± 1.1 °C (-50 °F ± 2 °F)
- 15.5 °C to 32.2 °C (60 °F to 90 °F)
- 60 °C ± 1.1 °C (140 °F ± 2 °F) 以及大於50%相對溼度的環境中
- 15.5 °C to 32.2 °C (60 °F to 90 °F)
- 在上列環境放置24hr小時不影響功能及精準度
4.防水能力
- 室溫大氣壓(14.7 psi)下,含約1%重量濕潤溶液的蒸餾水中
- 室溫三個大氣壓(44.1 psi)下,含約1%重量濕潤溶液的蒸餾水中
- 完全浸泡5分鐘不會有任何滲漏
5.防滲水能力
- 浸泡在手錶體積10倍的蒸餾水或去離子水中,溫度為23°C ± 1°C(73°F ± 3°F)24小時,不能有任何滲漏
6.防磁
- 等級1 : 14.5到15.5高斯的磁場,磁針平行於磁場方向
- 防磁等級2、3 : 125 ± 1高斯的磁場,磁針平行於磁場方向
7.高度
- 需能在10,700公尺(35,000英呎)高度正常運作60分鐘
8.鹽霧環境
- 使用濃度為 5 ± 1% 的鹽溶液,室內溫度保持在35 °C或95 °F進行48小時的暴露,然後進行48小時的乾燥交互進行數次,仍不受腐蝕
9.人體汗液抗性
- 將腕錶浸泡於飽和的氯化鈉溶液中,溶液中含有5%的乳酸(65濃度),溫度為91°C ± 1°C(196°F ± 2°F),風乾 2hr後,儲存於冰醋酸的50%溶液所產生的環境中20hr
10.黑暗環境的可靠性
- 在完全黑暗的環境中儲存8小時後,且不需使用者進行任何操作,腕錶應該能在完全黑暗中讀取。
以上為軍規腕錶的基本規範,當然其中還有許多更詳細的測試規範條件等就不在此一一贅述,不過美軍連腕錶的軍規標準都如此嚴謹定義,美軍能建立標準化的模組運作系統不是沒有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