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達現場,評估現場是否安全,戴上手套、口罩,必要時戴上護目鏡、穿隔離衣,與病人保持一公尺安全距離」,學過救護課程的人對這段話絕對熟悉,不只能在5秒內念完,還會等考官回答:「安全」才向病人表示:「你好,我們是救護技術員,來幫助你的請不要緊張」
一段看似正常發揮的口白,對橫跨救護、訓練兩端的小編而言,感覺都快成表演用的順口溜了,會這麼說是因為小編懷疑「訓練講得很溜,但執勤時你真的有在看嗎?」,相信許多線上教官也會有相同疑慮,要講安全議題的話,最近風頭上的就是彈藥庫爆炸引發後續救護這件事。
過去曾看過一段話,「Scene safety and body substance isolation (BSI) are some of the first phrases taught to EMTs to consider before every scenario. “Scene is safe, BSI” in fact almost becomes a mantra during training scenarios. There are some scenarios however in which scene safety is not a given.」,這段話出自美國的文章 – EMS Care In A Hostile Environment,前半段述說「所有人都在EMT課程學過安全觀念,也幾乎成了口頭禪」,代表大家都很會講,但末句則說現實中很多情境並無法100%被確立安全,這裡當然不是指責大家都沒注意導致無法確保,而是要提醒現場的瞬息萬變及不穩定,不只要評估還要隨時警覺。
其實每個進場的急救人員都應該要體認到「不同情境都有獨特的挑戰,且隨時可能因為任何因素使狀況改變」,國外在設計救護技術員課程時多半會加入安全元素,例如美國EMT培訓標準和作業範圍是由國家公路和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制定,因此特別強調將現場安全精神帶入每個救護主題,甚至操作情境前都要先問:「現場安全嗎?」,而不是我們習慣的喊出評估現場是否安全,然後就靠近病人,有時候教官可能還被迫回答「安全」,因為你已經跑進來了!但現在有些教官會把人趕出去重新進場或直接酌予扣分
而真正的安全是指場景內不可存在任何妨礙執行救護工作或帶來傷害的威脅,且安全守護範圍包含自身、救護夥伴、病人,安全評估最好從119派遣就開始,因此收集現場資訊非常重要(意思是不要執著快速派遣時間),這樣才能使出勤人員有效準備,現在很多派遣都是抵達現場發現裝備不足仍進場,其實這不是很正確的觀念,也導致快速派遣就算有問題也沒無所謂,反正救護照樣作,但若我們把觀念改成現場不安全就不進入並請派遣中心派第二台車帶裝備來才進場,以免人員陷入危險增加傷患更可能使救護中斷,當這些消耗的時間被計算進去後,就會發現多花2分鐘問清楚資訊絕對比有效益
威脅不因你無視而不存在
人員在執行救護過程中是會面對很多威脅的,當我們聚焦在外部引起的暴力、危險環境這類時,以國外調查現場發生口頭威脅、襲擊、殺害行為幾乎是造成救護人員死亡的主因之一,例如有篇美國研究指出,受訪的救護人員中約80%曾受身體攻擊,而另一篇澳洲研究統計2000年到2010年,每年約有10名醫院護理人員受攻擊而重傷,同時也有研究根據澳洲Safe Work Australia的資料統計,發現2001年至2014 年暴力案件總數從每年5名增加到40名,因此無論你認為自己遭暴力攻擊的可能性多高,或你願不願意採取防護措施,這些風險都會存在,一但發生事件時,若沒有相對應準備就該採避難原則撤到安全距離外,而若你面對的救護場景是一個不明的威脅性環境,則心裡要對這些不明物質採取謹慎態度,並注意是否具有潛在刺激性或爆炸性,又或者你處於極端環境例如高山,因為我是救護人員而非特搜人員,需要運用超出個人技術時就要把高山環境視為環境風險威脅
從Arizona Unitek EMT 2020年所出版的一篇調查文章「5 Most Common Injuries Affecting EMTs & Paramedics」中找到統計National Institute for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的資料,光是2017年美國全境EMT傷害前五名依序就可分成過勞24,900人;佔比28%、接觸有害物質24,400人;佔比27%、跌倒14,000人;佔比16%、交通事故7,400人;佔比8%、暴力事件6,400人;佔比7%,顯示與外在因素相關的有害物質及暴力事件很常見
進場前形勢觀察及保護措施
建議大家再進場前要先辨別潛在的不安全因素,並藉由現場資訊作為判斷,像是被破壞的設施、破裂的窗戶等,並由當地安全人員護送進場,以暴力事件來說當然就是警察,而彈藥庫爆炸就是軍方防爆人員,進場後也要並設立安全逃生規劃,像是在暴力事件下要站在出口附近,以防對方發動攻擊時可以直接向後撤出,而若工作時感到威脅或不舒服就要立刻離開場所並對現場威脅重新評估,也許是潛在威脅發生了才會改變你的適應性,最好是進場前,現場已經被當地安全人員「穩住了」,無論是暴力人員還是爆裂物!
其實這些規範不用受進階訓練就應該會了,因為消防機關對於簡單的交通事故勤務就有明訂相關方式,小編摘錄「消防機關執行道路交通事故救護勤務作業原則」重點說明,勤務現場作業以救護車停放 #創造安全救護作業空間,為確保救護活動安全進行,得請警察依交通規則執行管制, #事故現場超出應對能力範圍時儘速請求支援
反應與保護要有規劃
一但發生威脅可能要採舉離開避難、就地掩蔽、正面應對這三個原則,最好的選擇往往是離開現場進行避難,因為很多時後就地掩蔽不一定有效,例如遇到槍枝攻擊可能會遭遇子彈貫穿掩體,砲彈爆炸則可能掩體無法承受爆炸威力,而正面應對算是最不得已的選擇,執行這項作為前要充分衡量自身能力並且有較高的戰勝把握才可以,但即使如此還是要思考撤退路線
處置決策不是靠承平時期的腦袋
面對危險環境時,大多人都會糾結不處置好像失去急救道義?但其實極端狀態下大家都應該認知相較於消除威脅而言,傷患處置反而是次要目標,因為一但這些危險因子重複發生,就很可能造成全隊覆滅,不只沒救到人反而連你都成為傷患需要被救,不過比起消除威脅可能衍伸額外傷害,例如擊倒暴力份子可能自己也會受傷、解除炸彈可能會引爆,想處置最好還是將傷患快速轉移到最近的安全區
我們應該把現場做區域劃分,威脅活躍的區域設為紅區、暫時清除威脅且相對安全的區域設為黃區
、確定安全的區域設為綠區
,並定義紅區不做任何急救處置
,或請傷患自救(像是止血帶、胸封等可以避免立即死亡的措施)而其他人提供火力掩護或安全保護,傷患回到黃區才由救護人員提供前面提到的止血帶、胸封、針刺減壓或進階救護處置項目,當然再傷患狀況非常危急無法立刻撤回黃區時,不得已只好由熱區人員在排除威脅後,清理出一個 #暫時性的黃區 立即處置傷患,但僅限可以快速處理及會死的問題,因為你實際上還是在紅區隨時可能危機再起,我們最終目標仍是把傷患撤回綠區再做完整處置項目
其實我上面講的就是TCCC / TECC基本原則,兩者都規範火力威脅下應該先解除威脅,必要時考慮使用止血帶控制大出血、鼻咽呼吸道基礎維持呼吸道、胸封改善氣胸,而急救措施建議由傷患自己執行,因為其他人要負責解除威脅,等到威脅降低或是進入黃區甚至綠區才會開始進階且完整的處置,例如給氧、進階呼吸道、針刺減壓、環甲膜切開術、休克輸液、低體溫保暖、急救藥物等,至於大家很在意的頸椎保護都應該向後推延,且假設紅區有先做處置,則進入黃區要重新檢查處置的有效性或修正
在這也提供大家,若有機會可以執行傷患評估時,要考慮使用戰傷專用的MARCH
第一時間快速找尋大出血並使用傷患的IFAK來做處理,這跟城市救護不太一樣,因為每個人都會攜帶IFAK且份量僅足夠自己使用,所以你要拿傷患的來救他,而不是用掉你自己的
出血控制後開始評估呼吸道,有阻塞則使用NPA或壓額抬下巴維持通暢
後續才是目視胸部起伏是否對稱來評估呼吸,並用手指滑過整個胸部確認是否有彈孔或其他傷口
最後評估循環以確定是否休克
等一切評估完畢則給予保暖避免低體溫
以上隔一段時間就要再重新評估以免傷情變化
安全至上,救護為輔
在威脅環伺的現場,通常由具有消除威脅能力的安全人員主導,而救護人員配合處理,因為安全的重要性遠大於處理傷患,但若現場傷患延後處置會導致惡化,則救護人員應向安全人員解釋要做那些處置,並請安全人員提供相對應的保護措施,整體來說救護人員應該做的是現場安全評估、到院前緊急救護、後送醫院協調與決策,而不是直接在沒保護狀態下進入威脅區域
傷害預防可以說是大家的責任,需要建立安全文化並提高管理者與第一線人員的知識,甚至是要做好教育訓練及採購完整裝備才能有效減少風險和不良事件發生
以這次彈藥庫爆炸救護來說,應可使用TECC戰傷醫療原則或軍方制定的SOP,無論哪一個應該都會以安全、消除威脅為第一優先然後才是救護,畢竟不先消除威脅,誰上場救人誰就先死,要進場救護並配合TECC的話,我會建議由軍方指揮,先劃設熱區(用爆炸威力為範圍),讓有穿防爆衣的軍人進去熱區把傷患抬出來,必要時先在裡面打止血帶,人出來之後轉交救護人員處置,否則地上都是120迫砲,穿救護背心進去豈不是送死?裝備要搭配使用方法、武器訓練,才能發揮穿戴裝備的功能,以這個案例來說,就算你給我防爆衣,我進去就是搗亂而已,因為我沒有受過武器訓練,搞不好會為了清出救護動線搬動迫砲結果又爆,總之一切交給專業的來,人先出來拉到黃區,但前提是黃區要夠安全,若在黃區也會時時心存黃區隨時變紅區的警戒心。
當面對無法改變的威脅時,預防及保護措施就顯得相對重要,曾有研究及指出建立健康與安全委員會、健康與安全工作規範、加強急救人員健康和安全準則可以做為減少傷害發生的方法,相關單位制定準則並進行訓練才是汲取教訓往前邁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