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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以信委員3/6質詢內容

圖:陳以信委員 文:均傳媒 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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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日經新聞錯誤的報導,雖然現在已經沒有媒體提到,但陳以信委員於質詢中提到,雖然報導內容錯誤,但代表日本民眾是關心的,國防部應該利用這個機會做正向的宣傳,例如部長接受日經新聞的專訪,避免日本民眾對我們有錯誤的認知,這比說什麼嚴正抗議,再有不輕易放過等氣話實際多了,趁這時候公共宣傳是實際的行動。

不過國防部長邱國正認為國軍建軍備戰不需敲鑼打鼓,實際做好不需要廣為宣傳,這點陳以信委員無法認同,這就如同認知作戰一樣,不應讓朋友留下錯誤的印象,長期下來非常不好。

另外針對「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修法,陳以信委員質詢,此案提出修法前,國防部是否曾向層峰、三軍統帥蔡總統報告並獲得許可?修法的過程中,沒有來向朝野黨團報告,各黨團都不知道,國防部長邱國正則回覆,此案是107年立法院在研議全動署成立前的附帶決議,因此不是國安會交辦,是全動署成立後自行檢討,因為立法院有交待,是附帶決議要辦理,兩者是延續的。全動署成立後要修那些法,國防部在跟各部會協調後公告收整大家的意見,再經過陳以信委員再三追問總統到底知不知道修法的內容後,國防部長才能承認「總統有告訴我須妥為處理」。

陳以信委員同時質疑「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的法源依據是國防法第25條第2項「行政院得依法指定各單位擬定動員準備計畫並以法律定之」,但是現在國防部要把動員準備階段擴大到動員實施階段,動員實施階段是需要依憲法發佈金及命令來實施動員事項,國防部怎麼能這麼便宜行事就要把「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擴大到動員階段;國防部則回應「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本來就包含準備階段及實施階段,只是提到準備的多實施的少,這次會一併修正;陳以信委員則提出既然如此則應該將法源依據一併修訂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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